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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父亲却将母亲打成轻伤,如果起诉父亲,那未成年孩子的将来可能会有很多困局。要不要起诉?4月6日,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检察听证,听取听证员对该案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建议。
去年2月16日,刚过完元宵节,陈某(化名)与前妻相约分割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二人因故发生争吵,陈某冲动之下将前妻踹倒在地,并拳打脚踢前妻,致使前妻腰椎、胸椎等多处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案件发生后,陈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其前妻也谅解了陈某。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详细审查阅卷后发现,陈某与前妻婚姻关系存续十余年,育有一子,曾经也夫妻恩爱,最终因性格不合离异。这次陈某因财产纠纷突然“发难”,涉嫌故意伤害刑事犯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根据离婚协议,离异后由陈某独自抚养孩子,陈某这一时冲动之举,将给孩子的未来带去极大影响。
经讯问陈某,检察官发现案件发生后陈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希望检察机关给其一次改过的机会。被害人也希望检察机关能够从宽处理。
案件的最终处理决定关系到一个孩子的未来,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形的案件检察机关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综合考量,承办检察官决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作为听证员,召开检察听证会,听听他们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意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后,听证员对检察官和陈某分别进行提问,充分了解陈某犯罪事实和其婚姻家庭矛盾问题,认真对陈某的情形发表意见,“陈某的孩子还未成年人,要养育孩子需要陈某有一份稳定的工作,综合考虑陈某的认罪态度和无辜孩子的未来,我同意检察机关拟对陈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离婚财产纠纷不能武力解决问题,被害人既然原谅了陈某,为了孩子的将来,可以考虑给陈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严谨评议,听证员一致决定支持检察机关在法律框架内的人性化司法做法,同意拟不起诉决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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