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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金观平: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更多用于“三农”:调整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分配格局实施起来颇为复杂,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实际上是在土地出让收益这个蛋糕里多切一块给农村,这不仅是城乡利益格局的重要调整,也涉及中央和地方之间、省内各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还涉及土地管理、财政预算、收入征管等体制机制问题。为更好推进相关工作,有必要厘清三方面认识。其一,这一调整不会加重地方财政负担。其二,要把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其三,要防止产生“三农”资金的挤出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