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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工业遗产价值 创新活化利用模式
为了推动我区工业遗产的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工业软实力和工业文化影响力,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提出将对工业遗产进行评选认定、保护、利用以及管理,鼓励通过旅游等产业融合手段,加强广西工业遗产活化利用。
广西工业遗产是指在广西工业长期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具有历史、科技、艺术、社会价值,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评选认定的工业遗存。原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认定的国家工业遗产同时纳入广西工业遗产进行管理。工业遗产管理将充分发挥遗产所有权人的主体作用,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动态传承、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在工业遗产利用发展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广西工业遗产的利用,应当与城市转型发展相结合,注重生态保护、整体保护、周边保护,与自然环境人文和谐共生。鼓励通过产业融合等手段,创新广西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依托广西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工业展览馆、工业主题公园等公益设施,发掘整理各类遗存,完善收藏、保护、研究、展示和教育功能。支持利用广西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具有生产流程体验、历史人文与科普教育、特色产品推广等功能的工业旅游(研学)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特色的工业旅游线路。鼓励利用广西工业遗产资源,建设工业文化产业园区、特色街区、特色小镇、创新创业基地、影视基地、城市综合体、开放空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等,培育工业设计、工艺美术、工业创意等业态。鼓励利用广西工业遗产资源,开展工业文化教育实践,培育工业文化研学实践基地(营地)、高校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同时,加强工业文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研究,开展专业培训及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和能力,扩大社会影响。(记者 骆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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